• 365bet在线投注欢迎您!

[市公安消防局]申请改建、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012-04-28   来源:phpcms    点击:119

  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见背面说明);
  6、由申请人自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要求代理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8、原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9、图纸质量合格承诺书
  办理时限: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消防设计文件: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上一篇:[市公安消防局]申请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下一篇:[市公安消防局]申请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分享到: 收藏